中期人口統計

Population By-census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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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背竟 

    自1961年起,香港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,並在兩次普查中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。本港曾於1961年、1971年、1981年及1991年進行人口普查,而中期人口統計則在兩次人口普查中間進行。並於1966年、1976年和1986年,1996年進行了中期人口統計。

 

   進行人口普查/中期人口統計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負責,的目的是搜集本港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徵及其地區分布的最新資料。搜集所得的資料,對於政府在規劃和制訂政策方面,特別是有關教育、房屋、交通、醫療、社會服務等政策,尤為重要。此外,私人機構在釐定業務方針,以及研究人員在進行各項社會和經濟研究時,這些資料都極為有用。

    上次的人口普查和中期人口統計分別在19916月及19866月進政府統計處於1996316日至24日進行1996年香港中期人口統計。

 

    香港郵政在1971年戶口統計及在1990年請支持人口普查時配合統計署在進行人口普查/中期人口統計時,推出宣傳郵戳以助宣傳之用,下列是郵政署以往配合用作宣傳的宣傳郵戳戳樣。

 

 

一九七一年戶口統計宣傳郵戳戳樣

 

請支持人口普查宣傳郵戳戳樣

 

   

一九九六年中期人口統計《 主要報告書 》封面

 

    香港郵政署配合是次中期人口統計宣傳 ,使用一枚「 中期人口統計 Population By-census宣傳郵戳,在1996年3月11日至23日使用這宣傳郵戳作蓋銷信件。

   

使用期間:11.03.1996 至 23.03.1996   

一封本地印刷品郵件蓋得1996年3月16日 郵政總局 A 宣傳郵戳

 

 
郵政總局 A 首日宣傳郵戳   國際郵件中心 H 宣傳郵戳
   
 

國際郵件中心 L 宣傳郵戳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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