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址正確,可免郵誤
|
使用背境 市民寄信時經常書寫錯誤或資料不足之地址,引致郵務員大量不必要的工作負擔。因此郵政署推出一個宣傳戳,用以提醒市民書寫正確地址。該宣傳戳使用時間最長及次數最頻密,直至一九七六年止。
該宣傳戳大致可分為三分類(包括一個小分類)。細微之 不同將不作細分:-
|
||||||||
|
使用期間: 該宣傳戳由1958年開始至1976年期間不定期及非連續使用,間中會被其他宣傳戳或常用之水型郵戳替代。
|